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邛崃市羊安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及合作运行服务已由邛崃市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邛崃市羊安镇
2.2 项目规模:
2.2.1 羊安污水处理厂位于邛崃市羊安镇,设计规模为 2000m3 /d,采用A/O+硅藻精土工艺。设计进水水质:COD:250mg/L、BOD5:130mg/L、SS:150 mg/L、TN:35 mg/L、NH3-N:25 mg/L、PO43-(以P计):3mg/L、PH:6.5~7.5。设计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由于设计缺陷,该厂出水水质长期不能达标排放。需要对其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方案由投标单位自行提出,要求中标单位必须保证经过技术改造后,该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能长期稳定达标。
2.2.2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参与污水厂技术改造方案投标和合作运行投标。合作运行时间暂定为3年,在3年期满后视情况再定。合作内容主要包括:(1)、日常技术指导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运行出水达标;(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日常进出水水质进行化验(由中标单位自行提供化验人员、化验设施、仪器仪表、药剂等有关的所有服务,每两天进行一次采样化验);(3)、日常原始资料完善,配合业主完成上级各部门的检查督导工作;(4)、使用中标单位的运营资质和人员资质,办理试运行合格证和运行合格证,同时确保合作运行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2.2.3 恢复厂内机器设备的功能及电路改造;厂区房屋的改造和维修。
2.3 项目工期 : 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 污水厂技术改造、运行 维护
2.5 本项目实行 资格审查、 最高控制价、无底价招标,最低报价者中标。
2.6 本项目无新增工程和附属工程;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新增工程必须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条件:具备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甲级;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乙级。
(2)财务状况:2008年、2009年、2010年无亏损;成立未满三年的成立至今无亏损。
(3)业绩要求:近3年具有至少1个同规模(或以上)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业绩;
(4)信誉要求:未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年检,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6)技术负责人:具有自动化专业工程师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7月25日 至 2011年7月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邛崃市公安局办证大厅一楼(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688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并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1)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注:以上资料在报名现场验原件,并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 投标人在邛崃公众信息网免费下载资格审查文件(网址: http://www.qionglai.gov.cn/bumen/detail.php?id=37942 ),并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编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报名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套的封门处加贴封条和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8月15日 11:00时,地点为邛崃市公安局办证大厅一楼(司马大道6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邛崃市文昌街121号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18982212200
招标机构:邛崃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 邛崃市司马大道168号市政务中心6楼
联系人: 李阳
联系电话:028-8876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