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厦】招(勘)字2011-08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美新城核心区、九天湖污水处理站(勘察)项目 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厦发改投资复函[201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融资100% ,招标人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集美新城核心区、九天湖污水处理站(勘察) ;
2.2. 建设地点:集美新城 ;
2.3.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集美新城核心污水处理站,工程规模约8000m³/d;建设九天湖污水处理站,工程规模约11000m³/d。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010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8678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对本工程进行地质详勘;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8月;建设周期:待定 ;
2.7. 勘察周期:合同签定后2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勘察单位或联合体,勘察单位的土工实验室应满足闽建设[2011]7号文件的要求。(注: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的土工实验室的设立地必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通过,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备案通过资料。)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0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 7 月 27 日至2011年 8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02时30分至0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层)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2011年 8 月 2 日后至截标前仍可到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商务区2#楼4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0.6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2011年8 月 19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层)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丙级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可以中级技术职称证书代替)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 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 甲级 ,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2006】11号)计取。本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暂定为 30.8317万元,浮动幅度为:下浮20%后再下浮25%。结算费用以实际工程地质情况及工作量进行结算,最终以市财政审核所审定为准。
8.2. 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地 址: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 ;
法定代表人:铁志毅 ; 项目授权委托人:/ ;
联 系 人:廖琴仙;联系电话:0592-5907576;
邮政编码: 361009 ;
(2)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地 址: 厦门市莲岳路189号商务区2#楼4层 ;
法定代表人: 傅庆阳 ; 项目授权委托人:黄俊莉;
联 系 人: 小傅 ; 联系电话: 0592-5138717 ;
传 真: 0592-5138787 ; 邮政编码: 361012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户名称: 农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
帐 号: 379001040022510 。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