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1050005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污水治理项目已由丹发改审批字【2011】10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丹招核准字【2009】3号规定,对该项目的土石方平整、护坡及沟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址为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新康村五组;2.2 建设规模为场区面积15665平方米;2.3 计划工期为2011年09月09日开工,2011年10月30日竣工;2.4 招标范围为土石方挖运、回填、平整;护坡墙及排水沟渠等施工图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5 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施工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2011年08月16日至2011年0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 时,下午2时至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37-10-101)持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复印件)、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原件、复印件)及企业近三年工程业绩表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本次招标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9月5日14时00分,地点为丹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及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水源路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37-10-101 10号 邮 编:118000 邮 编:118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王旭光 电 话:0415-2890236 电 话:0415-3130117 传 真:0415-2390236 传 真:0415-313011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xzj2009@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丹东分行 帐 号: 帐 号:80072433100809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