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新圩镇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工程(重新公告)招 标 公 告
受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承包人参与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厦筼监设备招字(2011)038号
二、招标项目:翔安区新圩镇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工程(重新公告)
三、招标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一期工程日处理规模约1.1万吨。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对中控室系统、1#PLC柜、2#PLC柜、仪表系统、现场控制电缆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本次招标规模约150 万元。
四、项目地点: 翔安区新圩镇污水处理厂施工工地
五、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生效后配合主体施工的要求。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足够履约能力,应具备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七、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1年 8 月 26 日至2011年 9 月 1 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2:30至5:00时;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层)。招标人除了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统一发售招标文件外,也可在 2011年 9 月 1 日后至截标前(节假日除外)仍可到 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起止时间: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9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层);收标时间:2011年9 月16 日 13 时 00 分起至2011年 9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止;
9.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示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缴交凭证,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开标地点及时间: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层);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十一、投标保证金缴交帐户:
11.1本招标项目投标担保金为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元 );投标人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转入的银行帐户资料为:
开户单位: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行厦门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379001040022510。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
注: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以证明已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
11.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手续。
11.3 投标人应将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放入商务标投标文件中。
十二、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十四、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络方式如下:
项目招标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婧
电话:0592-5907576
联系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8楼
邮编:361009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 ;
联系电话:5031885 ;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4楼 ;
招标人: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受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承包人参与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厦筼监设备招字(2011)038号
二、招标项目:翔安区新圩镇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工程(重新公告)
三、招标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一期工程日处理规模约1.1万吨。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对中控室系统、1#PLC柜、2#PLC柜、仪表系统、现场控制电缆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本次招标规模约150 万元。
四、项目地点: 翔安区新圩镇污水处理厂施工工地
五、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生效后配合主体施工的要求。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足够履约能力,应具备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七、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1年 8 月 26 日至2011年 9 月 1 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2:30至5:00时;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层)。招标人除了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统一发售招标文件外,也可在 2011年 9 月 1 日后至截标前(节假日除外)仍可到 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起止时间: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9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层);收标时间:2011年9 月16 日 13 时 00 分起至2011年 9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止;
9.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示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缴交凭证,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开标地点及时间: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层);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十一、投标保证金缴交帐户:
11.1本招标项目投标担保金为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元 );投标人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转入的银行帐户资料为:
开户单位: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行厦门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379001040022510。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
注: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以证明已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
11.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手续。
11.3 投标人应将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放入商务标投标文件中。
十二、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十四、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络方式如下:
项目招标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婧
电话:0592-5907576
联系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8楼
邮编:361009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 ;
联系电话:5031885 ;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4楼 ;
招标人: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