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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自来水公司给水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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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9-02 10:33
浏览次数: 597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海丰县自来水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给水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CG000042
二、采购项目名称:给水管
三、采购预算:¥2495000.00元,超过预算报价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下载)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其注册资金必须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具有本项目产品相对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必须具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管材、管件应通过国家节水产品认证并获得相应的节水产品认证证书(PE给水管材的规格∕型号认证范围应覆盖:材料等级:PE100,公称压力:0.8MPa,公称外径:400mm—630mm;PE给水管件的规格∕型号认证范围应覆盖:材料等级:PE100.连接方式:热熔对接,公称外径:400mm—630mm);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9月1日至9月7日(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须携带如下证件(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办理可免)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必须提供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管材、管件节水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9月21日下午2时30分(注开标时间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9月21日下午2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名称:海丰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3828956332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0660-6812208
传真:0660-6855051
地点: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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