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九龙江北溪引水左干渠角美段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MSZB 2011-1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九龙江北溪引水左干渠角美段整治工程施工 已由 福建省水利厅 以 闽水水管[2011]1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九龙江北溪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福建省九龙江北溪引水左干渠角美段整治工程施工 ;
2.2建设地点:龙海市角美镇;
2.3资金来源: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约9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九龙江北溪引水左干渠角美段整治工程施工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 标段划分: / ;
2.7工期要求: 4个月 ;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
3.5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6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且须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经过信用登记备案;
3.7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3.11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1 年 9 月 19 日至 2011 年 9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一家申请人只能出具一张介绍信,否则作废)到 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价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 ;
15.1 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0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2层)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网址: www.chinabidding.com.cn )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网址: www.fjbid.gov.cn)、福建水利信息网 (网址: www.fjwater.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九龙江北溪管理局
地 址:龙海市角美镇
黄工
电 话:0596-677695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591-87560944
传 真:0591-87537741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 号:117120101400012872
交易中心名称: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