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政府配套一期项目道路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局会以漳发改审[2009]107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城市废弃物净化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海市榜山镇雩林村蒲姜岭;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概算793.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8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漳州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政府配套一期项目道路工程,东起省道西港路,西至厂区已平整场地,全长约1242.382米。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答疑纪要及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
2.4. 工期要求:70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漳州市平原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5幢2单元1808)或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本次招标发包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降幅度K值大于1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9月29日12:00前(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9 月 30 日 10 : 00 时,提交地点为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废弃物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胜利东路33号丹霞华庭4楼
电 话: 0596-2955390
联系人:小陆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5幢2单元1808,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68211 传真:0596-2968210
联系人:小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