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道材料及配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受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的委托,对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道材料及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QJ11GZ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道材料及配件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招标文件点此下载)
四、供应商资格:
1、生产PVC-U塑料管材及其管件的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
2、投标人具备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并具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3、如非生产厂商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并提供由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所代理制造厂商须具备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
4、生产管材和管件的厂家必须通过国家批准的认证机构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认证并获得相应的节水产品认证证书。
5、生产厂商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相应的认证证书。
6、投标人应当具有管材、管件代表性的质量检测详细报告。
7、经资格审查,投标人须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且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状况,照章纳税,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
8、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招标规定。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9月19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2日9时0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二楼(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10月12日9时
九、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1年9月19日起至2011年9月23日止,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质疑,过期质疑无效。
十、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的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二楼(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室)
十二、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中心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核发的文件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1-6699698 电话:13318575588
传真:0751-6696668 传真:
联系地址: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
邮编:512100 邮编:512100
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受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的委托,对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道材料及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QJ11GZ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道材料及配件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招标文件点此下载)
四、供应商资格:
1、生产PVC-U塑料管材及其管件的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
2、投标人具备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并具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3、如非生产厂商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并提供由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所代理制造厂商须具备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
4、生产管材和管件的厂家必须通过国家批准的认证机构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认证并获得相应的节水产品认证证书。
5、生产厂商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相应的认证证书。
6、投标人应当具有管材、管件代表性的质量检测详细报告。
7、经资格审查,投标人须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且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状况,照章纳税,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
8、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招标规定。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9月19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2日9时0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二楼(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10月12日9时
九、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1年9月19日起至2011年9月23日止,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质疑,过期质疑无效。
十、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的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二楼(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室)
十二、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中心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核发的文件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1-6699698 电话:13318575588
传真:0751-6696668 传真:
联系地址: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
邮编:512100 邮编:5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