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 诚实招标莆字(2011)第(182-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市秀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巴氏计量槽)(重新招标) 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污水处理厂 ;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30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预选总承包商A类和B类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人自 2011 年 9 月 20 日起在秀屿建设信息网(http:// www.xyjsw.com.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秀屿建设信息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请于 2011 年 9 月 20 日至 2011 年 9 月 23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荔城北大道119弄27号(皇城水岸3#楼2梯706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200元 ,售后不退。
3)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秀屿建设信息网上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10 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建设工程投标实行预交投标保证金》(莆招投标办〔2010〕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预交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0〕13号)、《关于变更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相关账户单位名称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1〕21号)文件的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最新发布的投标企业预缴保证金的金额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 9 月 27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秀屿区城建监察大队二层会议室(华福门往里
50 米 左右)。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秀屿区 ,邮编: 351146 ;电话: 0594-5852219 ; 联系人: 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荔城大道119弄27号 ,邮编: 351100
电话: 0594—2671278 传真: 0594—2671278 ;联系人: 郭 先生 。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