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绥中高岭工业园区道路、给排水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绥中高岭工业园区道路、给排水工程;
2、招标单位: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建设地点:绥中高岭工业园区;
5、质量要求:合格;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招标范围:绥中高岭工业园区道路、给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基础、道路路面、给水、雨水、污水、桥涵工程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二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绥中高岭工业园区滨河街(滨海大道—程运西路)、程运西路(滨河街—海川街)、鹏宇路(兴盛街—海川街)部分路段道路、给排水工程;海川街(程运西路——腾飞路段)排水工程;兴盛街(滨海大道—腾飞路)、滨河街(程运西路—腾飞路)、程运西路(兴盛街—滨河街)、腾飞路(兴盛街—业工街)给水工程
第二标段:绥中高岭工业园区腾飞路(振绥街—兴盛街)、振绥路(程运西路—腾飞路)、工琦街(鹏宇路—程运西路)、鹏宇路(海川街—工琦街)、程运西路(振绥街—兴盛街)部分路段道路、给排水工程;程运西路(海川街-业工街)、海川街(滨海大道-腾飞路)、业工街(滨海大道-腾飞路)给水工程。
各投标单位可兼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计划工期:
2011年10月20日 —— 2012年6月15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或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 2011年9月26日 - 2011年9月30日 9:00-16:00。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
3、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标人将根据投标单位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8日 上午9:00时。
2、地点:绥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整。于开标前不少于三日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
联 系 人:赵海奇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彭 程、刘东东
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601040003330
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