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汉财采计【2011】225号计划函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汉川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汉川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相应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招标编号:大华招标[2011]086
二、本项目投资额约为300万元
三、招标内容:汉川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验收、交付使用及其缺陷修复等一切工作和义务。
四、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工程,工艺设计、土建及安装设计、工艺管道及设备安装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等全部总承包的“交钥匙”工程。
五、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环境工程专项(废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不论施工资质还是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至少有一项是环保类的);
4、取得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三年具有类似500吨/日污水处理工程经验至少2个;
6、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
8、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9、在国内设有固定营业场所、维修队伍,有良好的技术支持;
10、本工程不允许转包;
11、投标人可以是联合体,但投标时需附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明确责任方。
六、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从2011年9月28日至2011年10月 13日每天8:30时到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出售。招标文件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原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证书或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书或环保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类似业绩合同、联合体单位合作协议等以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与招标人联系人取得联系后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招标答疑将采用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必须在2011年10月15日9:30时将其疑问以书面方式(盖章)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27-82655075,同时将电子版并发电邮至d16h16@yahoo.com.cn),招标代理机构答疑后将采用有编号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的方式将投标人的问题解答或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3、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2 日 9:30 时(北京时间);兹定于 2011 年 11 月 2 日 9:30 时(北京时间)在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大厅 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其身份证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开标会。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汉川市人民医院
地址:汉川市仙女山办事处人民大道西端、滨湖大道以东
联系人:黄继明 电话:1370729170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口黄孝河路花桥一村康乐大厦4楼
开户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三眼桥支行
账号:878198-200631582010013
联系人:刘红侠 李勇 联系电话/传真:027-82655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