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11008B7 所属地区 广元
项目名称 剑阁县碑垭乡人民政府垃圾填埋场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08日 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1日15时
剑阁县碑垭乡人民政府垃圾填埋场工程施工
比选公告
更多采购、招标信息请进入必联网 一、本项目经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剑阁县市政基础设施(环卫)灾后重建第一批项目(白龙公兴片)立项的批复》(剑发改发[2009]677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剑发改政策[2011]88号文件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剑阁县碑垭乡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剑阁县碑垭乡人民政府垃圾填埋场工程
建设地点 剑阁县碑垭乡
实施时间 拟于2011年10月开工,工期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规划用地面积4120㎡,设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能力约2吨,包括填埋库区、收集池、场内道路、浆砌毛石拦污坝、护坡、排水沟、排洪渠等项目
建设资金 中央灾后重建资金
其他 本次比选共1个施工合同段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剑阁县碑垭乡人民政府垃圾填埋场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要求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将银行回单(必须在回单备注栏上注明项目名称)传真至比选人,传真号为0839-6660496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1年10月08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10月11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四川众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广元市分行滨河路分理处
账 号: 5100166863705040839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4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1年10月12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剑阁县碑垭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剑阁县碑垭乡场镇
邮 编: 628322
联 系 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839-6660496
传 真: 0839-6660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