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WXS201006001-29
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WXS201006001-26、27、28、29
芦村污水处理厂收集系统优化工程隐秀路污水提升泵站,鸿桥路污水提升泵站,运河西路(金匮桥 — 芦村厂)分项编号 27-03 污水管,美湖路泵站、隐秀路泵站沟通管道工程 (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 代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芦村污水处理厂收集系统优化工程隐秀路污水提升泵站,鸿桥路污水提升泵站,运河西路(金匮桥 — 芦村厂)分项编号 27-03 污水管,隐秀路泵站、美湖路泵站沟通管道工程 ( 项目名称 )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已经锡发改许投( 2010 ) 159 号文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排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 资金来源 ) ,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100% , 招标人为 无锡市排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 以下简称申请人 )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工程名称: 芦村污水处理厂收集系统优化 工程 隐秀路污水提升泵站,鸿桥路污水提升泵站,运河西路(金匮桥 — 芦村厂)分项编号 27-03 污水管,隐秀路泵站、美湖路泵站沟通管道 ;
( 2 )工程建设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 ;
( 3 )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分四个标段:
1 标段: 隐秀路污水泵站, 1.27 m3 / 秒;合同估算价 450 万元
2 标段:鸿桥路污水提升泵站 , 1.2m3 / 秒;合同估算价 450 万元
3 标段:运河西路(金匮桥—芦村厂)分项编号 27-03 污水管,钢承口 II 级钢筋混凝土管 d2000 顶管施工 25m ;钢承口 II 级钢筋混凝土管 d1650 顶管施工 400m ;钢承口 III 级钢筋混凝土管 d1350 顶管施工 130m ;合同估算价 550 万元
4 标段:美湖路泵站、隐秀路泵站沟通管, 1.2m3 / 秒, D820*10 钢管: 806m ,大开挖施工;合同估算价 550 万元
( 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泵站、污水管工程;
( 5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 6 )工期: 60 日历天;
( 7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 100% 合格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 如果有 ) 等 )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 1 、 2 、 3 、 4 标段: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3 、 3 标段: 市政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1 、 2 、 4 标段 市政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持有本企业在职职工有效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三个月即 2011 年 7-9 月份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即 2011 年 7-9 月份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4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2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 ( 若此两个标段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只能中造价高的标段 ) 。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 合格制 / 有限数量制 ) 。 凡符合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1 年 10 月 19 日 上午 09 时 至 2011 年 10 月 25 日 下午 16 时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 .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1 年 10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北大街 22 号禾嘉大厦四楼) ( 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市排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清扬路
地 址:
无锡市西新街 8 号建设发展大厦 17 楼
邮 编:
214031
联 系 人:
曹冠毅
联 系 人:
龚娟
电 话:
0510-85416385
电 话:
0510-8 2709407
传 真:
0510-85416385
传 真:
0510-8 271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