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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污水收集系统主管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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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11-0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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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标段编号: BPK110130-01SG
南京市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项目 珠江污水收集系统主管道建设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浦发改字(2011)47号、浦发改字(2011)83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8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0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 珠江污水收集系统主管道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 浦口区江浦街道
3、工程类型: 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 其他
6、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 860.00万元
8、招标内容: 城市水处理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管径(400mm-800mm),管长2067m管道铺设工程
10、工程规模: 日处理量:0 万吨。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至 止,上午 08:3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4:00 分至 17:30 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5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以后承接过单项工程造价750万元(以合同签订的价格为准)及以上且顶管管径为800mm(以合同签订的规模为准)及以上类似工程。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供评委备查。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里上传的文件为准。
六、评标细则: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按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政府投资工程需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并且下载招标文件。之后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2、投标的建造师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其安全生产B类证原件;
(3)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投标人为投标的建造师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2011年5月-2011年10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其他证明无效;
3、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达资查现场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与资质相符),提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5、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本工程不接受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的情形;
6、本招标公告中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包括时间、金额、规模等),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1-11-4 8:30到2011-11-11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2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鼓楼北京西路12号
招标人邮编:211800代理机构邮编:210008
招标人传真:代理机构传真:57133006
招标人联系人:董乔军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章平
招标人联系电话:58154506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585150288
招标人电子邮箱: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监理类、招标代理类请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通知”栏目中的“关于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025-8278188;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278235;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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