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 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厂 的 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邮汉路污水管道工程(Ф800顶管)(第二次公告) 已经 邮发改[2008]16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厂 ,该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及资格预审。
2 、 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 具体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高邮市邮汉路下及周边
(2)工程规模:污水管道安装约
900米
(3) 工程预算造价: 约 60 万元
(4)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1-12-15 --- 2012-1-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标段的资格预审。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选合格条件为:
⑴具有独立合同的能力;⑵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 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 ⑶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二级建造师资质或小型管理师 ;⑷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⑸企业具备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⑹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
6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可选条件为 :
7 、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11 月 18 日 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8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①报名申请书原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④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⑤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且授权书须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营业执照、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⑥报名经办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近6个月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证明、劳动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金单的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实)。
9 、 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提供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针对本工程《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报名时不能提供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必须提供,未提供告知函的视为资审不合格。
10 、各投标单位应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上自行维护自己企业库,以便及时报名 ,资料不符合不得报名 。 报名前各单位应登录网站:http://www.yzcetc.com/,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
11 、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本工程施工地点在 高邮市邮汉路下及周边 ,投标人须认真勘探施工现场,做好周边地面附属物及村民住宅的防护,并保证道路行人、行车安全,自行协调矛盾。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高邮市文游中路275号(建筑设计院旁)。
联系人:张士平 传真:84683793
电话:13328142255 84683793 邮编:22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