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委托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闵行区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中心(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用絮凝剂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有本项目投标资格的公司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1-224
(二)项目名称:闵行区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中心(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用絮凝剂采购项目
(三)主要技术要求:
(1)阳离子聚丙烯酰胺(粉剂),固含量s/%≧89
(2)分子量≧1000万
(3)药品溶解时间≦45分钟
(4)药品配比浓度≦0.4%
(5)反应时间≦12秒
(6)CST实验≦25秒
(7)无腐蚀性、无铅镉汞成分,每千克产品MouseLD50≦3500毫克。
(四)采购数量:20吨
(五)供货时间为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六)预算金额:680000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入库的供应商;
(三)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详见备注)
(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高效絮凝剂、高效水处理剂等相应的经营范围;
(五)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六)在本市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七)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10〕19号)及闵财库〔2010〕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代理证书(适用于代理商投标)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小组决定。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 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 报名地点: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5楼)
(三) 发售文件:报名截止后统一发售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闵行区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中心(污水处理厂)
地 址:闵行区疏影路516号
联 系 人:朱欢娟
电 话:021-64982025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5楼
联 系 人: 裴隆
联系电话: 021-62445139
传 真: 021-62446678
邮 箱:pei813@126.com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 64985000×6029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在报价前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拒绝接受报价文件或者作无效报价处理。
申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报名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