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盐酸和氯酸钠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盐酸和氯酸钠采购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20-3889028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42351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38890506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招标内容:
污水处理厂名称
盐酸
氯酸钠
供货期(年)
盐酸总需求量(最佳工况)
供货期(年)
氯酸钠总需求量(最佳工况)
广州市石井污水处理厂
3
1600吨
3
850吨
广州市沥滘污水处理厂
3
4000吨
3
1600吨
广州市大沙地污水处理厂
3
2850吨
3
1425吨
从化市太平镇污水处理厂
3
300吨
3
150吨
注:1、盐酸产品必须符合化工行业QT02-65A的标准,简要技术要求指标如下:
1)外观:白色或微黄
2)含量: 总酸度31%
2、氯酸钠产品必须符合化工行业GB/T1618-1995标准,简要技术要求指标如下部分:
1)外观:白色固体
2)含量:99.5%
3、上表中的采购数量,为招标人的暂定量,并非最终的采购量,实际采购数量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另外供货期为3年(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供货期以生效合同中写明的供货期为准。。
五、预计发包价:盐酸787.5万元;氯酸钠1932万元。
投标人须对所有招标货物及服务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
八、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1年12月8日---- 2011年12月9日
上午:9:00 ——11:30 下午: 2:00——4: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报名窗口
十一、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其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队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其经营范围有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并其经营范围有危险货物运输和《汽车罐车常压容器检验合格证》,运输车队若为租赁的附上租赁合同。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持有盐酸、氯酸钠的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有效的《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及有效的易制毒备案证明;投标人若为盐酸、氯酸钠的生产企业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个制造商同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参与本次投标的盐酸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产品(指盐酸、氯酸钠)须具有产品合格证明(如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09年或2010年检验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预审: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署名投诉。
备
1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附页码),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
2)、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gdzbtb.gov.cn、招标人如有需要,有权在资格预审后,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前,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厂家进行实地核查,根据其真实性来确定其最终投标资格,如发现投标人有任何虚假、隐瞒,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人: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