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52011150071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1150071
1、凤城市东汤镇生活垃圾处理点工程已经由凤发改发[2011]127号文件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1]08021号文件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凤城市东汤镇生活垃圾处理点工程占地面积12亩,总库容面积5万立方米。建设地点在凤城市东汤镇,开、竣工时间:
2012年3月15日 — 2012年4月30日 。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2年1月5日 13:30时。地点为: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凤城市凤山路7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保证金:5万元。
5、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12月9日 至 2011年12月1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至下午13:30-17:00时(地址: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身份证、IC卡、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和丹东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凤城市东汤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凤城市东汤镇政府
联系人:孙军
联系电话:13941582307
招标代理人: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凤城市凤凰大街11号
邮编:118100
联系人:翟莹
联系电话:0415-3519198
传真:0415-3519188
电子邮件:fcjszbdl@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