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危险废物和西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配套系统处置设备
采购及安装招标资格预审通告(代招标通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1-121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改委以青发改投资【2011】170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宁城投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醒目配套系统处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实施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总寨镇享堂沟;
2.2 招标内容:物化处理系统、稳定/固化处理系统、医疗废物蒸煮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其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2.3 项目工期:
2012年9月30日 前结束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本次招标系统设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 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设备和专业技术等履约能力;
3.3投标人无任何不良记录;
3.4若投标人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投标人生产的,则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正式授权书;
3.5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1年12月15日 至 2011年12月21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持单位介绍信及备案证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22日上午10:00时前;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通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须由投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城投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
报名联系人:王强 刘尚斐 电话/传真:0971-6107362
项目联系人:余海燕 张绪泽 电话/传真:0971-614481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帐 号:400069945805017
邮 编:810001 开户银行行号:3138510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