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杜集、烈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2012006
发布日期:2012年 1 月 20 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 淮北市杜集、烈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淮北市发改委
3、招标人: 淮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4、资金来源: BOT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淮北市杜集区、烈山区、经济开发区新区
2、建设规模:
(1) 杜集污水处理厂, 项目建设规模为 :土建工程按1万 m3 /日建设,设备按照0.5万 m3 /日安装。
(2) 烈山污水处理厂, 项目建设规模为 :1万 m3 /日,部分构筑物及辅助物按二期2万 m3 /日建设。
(3) 经济开发区新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建设规模为 :2万 m3 /日,部分构筑物及辅助物按二期4万 m3 /日建设。
3、计划工期: 特许经营期 为 25 年 ( 含建设期),期限自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订日起算。
4、运营方式: 中标人投资建设项目红线以内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及生产管理与生活设施,建成后运营,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招标人要求建设、运营项目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期满后移交招标人或淮北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5、标段划分: 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杜集污水处理厂, 项目建设规模为 :土建工程按1万 m3 /日建设,设备按照0.5万 m3 /日安装。
第二标段,烈山污水处理厂, 项目建设规模为 :1万 m3 /日,部分构筑物及辅助物按二期2万 m3 /日建设。
第三标段,经济开发区新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建设规模为 :2万 m3 /日,部分构筑物及辅助物按二期4万 m3 /日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加投标的公司必须是依法设立五年以上(截止至开标时间)并存续的法人;
(2) 具有国家规定的环保运营资质 ,其中,杜集污水处理厂、烈山污水处理厂需具有生活污水的甲级资质证书,经济开发区新区污水处理厂需具有工业污水的甲级资质证书 ;
(3 ) 企业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折合人民币) 以上 ; 最近期经具有 审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净资产在1.0亿元(折合人民币)以上, 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账面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折合人民币) ;
(4) 投标人在国内至少有 两 个 与投标标段 类似项目 建设、 运营管理经验 ,且目前运营正常 ;
(5) 拥有足以保证本标段项目得以正常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管理、技术、财务等专业人 员 ;
(6) 有良好的融资能力和商业信誉;
(7)同意招标人制订的特许经营协议。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中各投标人可就 通过资格预审的标段 投标 ,可同时 中两个及两个以上 标段 。
四、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2 年 1 月 29 日至 2012 年 2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3:0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淮北市招标采购中心(淮北市人民路 199 号,淮北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5 楼西头)。
3、本工程收取资格预审文件费人民币500元。
4、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需提供原件, 环保运营资质 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管理机构:淮北中汇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路4号 地 址:淮北市相阳路121号24克拉B座6楼
邮 编: 235000 邮 编: 235000
联系人: 联系人:聊宗军
电 话: 电 话: 0561 — 3029198
招标人(盖章)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