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FJSJNPZ-[2012]00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平市供水第二水源项目钢管连接段工程 已由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发改[2006] 投资50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 资金 ,招标人为 南平市照溪供水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 1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供水第二水源项目钢管连接段工程施工图和预算说明中的编制的全部工作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_;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6.2.设计单位: 南平市富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福建省利水工程监理咨询中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及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经注册的贰级建造师 的本企业 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施工完成设计内水压力在1.0Mpa以上、直径1.5m以上压力钢管制作安装施工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及施工图纸(或竣工图)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月30日8:30时起至2012 年2月3日23时59分止,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预算每份售价800元人民币,图纸每份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凭报名单号到南平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图纸等材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2月23日 下午17: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2月24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fjbid,gov.cn )及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 gcjy.npzbtb.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照溪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大厦 ,邮编:353000;
联系人: 周先生、杨女士 电话:0599- 832677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解放路56号6楼 ,邮编: 353000 ;
电话: 0599-6162881 8611897 传真: 0599-8611897 ;
联系人: 罗小姐、池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账 号: 191060100100063178
备注: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保留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网银转帐记录以备查询。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可以通过南平市招投标网上的投标报名查询栏目对其投标报名号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售价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交易科领取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不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如需招标图纸,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自行购买。
5、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发票。
6、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