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乐平市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乐采委字(2011) 57 号〕,乐平市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乐平市新村办的委托,就其采购大型垃圾焚烧处理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单位参加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编号: LPJYZB(2011)招31号
2、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规格及技术参数
备注
大型垃圾焚烧处理设备
4
套
¥70万元
详见“用户需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质:
(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单位必须在国内注册、生产 或经销 招标所需货物,且有伴随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投标单位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令和规章条例。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有独立安装、维修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 大型垃圾焚烧处理设备 产品检测报告。
(5)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4 、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 2 年 2 月 1 日起 至 201 2 年 2 月 7 日可从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lpxzfw.gov.cn/ )下载 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1 年 2 月 21 日 15 : 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6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 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江西省乐平市大连新区东风北路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乐平市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乐平市人民东路 66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13479840983
采购人: 乐平市新村办 汪先生 电话:18979896579
监督投诉受理单位:乐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98-621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