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县上清路和冉翁路西段配套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12-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弥勒县上清路和冉翁路西段配套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已由弥发改[2011]19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弥勒县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上清路段(中山路至玉皇阁)、冉翁路西段(林业大厦至昆河二级公路)
2.2建设规模:在全长1221.3米、宽32米的上清路段和全长949.67米、宽53米的冉翁路西段,埋设污水管、排水管及相应设施
2.3计划投资:概算总投资:600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属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省外申请人应按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6]257号”文件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6日至2012年2月10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 00至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4号、弥勒县吉山北路102号弥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档案馆办公楼三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在 1 日内寄送。
5.3已进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格投标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红河州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网址 www.hhjs.gov.cn )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5.4名录外的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4号、弥勒县吉山北路102号弥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档案馆办公楼三楼)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5省内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的下列资料送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4号、弥勒县吉山北路102号弥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档案馆办公楼三楼)):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省外申请人自行到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原件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递交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时递交一套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名录内投标人到投标时办理行贿犯罪查询手续。)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7日14时30分,地点为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520室) 联系人:曹丽 联系电话:0873-3033447、6135391。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云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 www.ynzb.com.cn ) 、红河建设信息网( www.hhjs.gov.cn ) 、弥勒县建设信息网( www.mlcj.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汤云虹
地址:弥勒县吉山北路102号
邮编: 652300
联系人:杜永红
电话:13408988088
传真:0873-6122299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4号
邮编: 652300
联系人:王佳、曹丽
电话:0873-3033447、6135391
传真:0873-3033447、6135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