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抚宁县城市管理办公室委托,就抚宁县城市管理办公室车厢可卸式垃圾勾臂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抚宁县城市管理办公室车厢可卸式垃圾勾臂车
项目编号:FNTP2012001
采购单位名称:抚宁县城市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抚宁县长征路党校南侧
采购单位联系人:高伟 联系电话:0335-6014898
采购代理机构:抚宁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抚宁县金山大街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35-6688510
项目内容:车厢可卸式垃圾勾臂车
项目实施地点:抚宁县城市管理办公室指定地点
竞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在国内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具备采购项目的生产或销售资质要求,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
竞标人申领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质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经销商投标时需提供原生产厂家授权书。
注:以上资质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原件,附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我中心留存。
谈判文件发放时间: 2012年2月10日至2月16日16时。(工作日)
谈判文件发放地点:抚宁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抚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2房间)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2年2月17日9时。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于2012年2月16日16时前当面递交至我中心。
谈判地点:抚宁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