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石英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秭归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石英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 湖北省秭归县财政局下达的 政府采购计划要求,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秭归县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拟就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石英砂 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合格供应商, 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
一、采购项目名称: 秭归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石英砂采购 。
二、采购项目编号: ZGCG[2012]004
三、项目内容
石英砂 732.5 吨, 采 购规格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4.1 符合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4.3 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A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需递交符合要求的石英砂样品图片;
B 、法人 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C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第 14 条 《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 规定。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12年2月17日起至2012年2月2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仅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提供复印资料1份)购买谈判文件。
6.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七、谈判保证金缴纳
7.1 谈判保证金金额为3000元 ( 大写 叁仟元 ) ,由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统一收取。谈判申请人在2011年月日下午17时30分(进账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未成交单位谈判保证金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7.2 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谈判申请人须将谈判保证金从谈判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 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 名: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 号:1807072129200049416 咨询电话:0717—2882545
款项到帐后,谈判申请人凭银行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2日下午15时 30 分,地点为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8.2 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8.3 采购中心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2年3月2日下午14时30分---15时30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9.1 时间:2012年3月2日下午16时00分。
9.2 地点: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bzg.gov.cn)、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zgzb.gov.cn)及信息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上发布。采购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2年2月16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秭归县水利局抗旱服务队 采购代理机构 :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 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 12 号 地 址 :秭归县信息中心大楼
联 系 人 :王祖海 联 系 人 :郑士卿
联 系 电 话: 13872577260 联 系 电 话:0717-2882545
传 真 电 话: 0717281596 传真 电 话:0717-288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