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人(项目业主) | 布拖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布拖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可研、初设编制及施工图设计(第二次) |
建设地点 | 布拖县特木里镇 |
实施时间 | 25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布拖县新建日处理4000立方米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 |
建设资金 | 前期工作经费已落实 |
其他 |
设计1 | 布拖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可研、初设编制及施工图设计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同时具有工程咨询资格证书乙级、环境工程(废水)专项工程设计甲级。
(3)其他要求:
(1)业绩:近3年具有同类城市生活处理厂设计业绩3个及以上;(2)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3)项目组人员齐全,项目负责人为给排水高级工程和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4)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凭证以传真方式传真给比选人(0834—8532620),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工程名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02月21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2年02月27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布拖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农行布拖县支行
账 号:646101040007771—00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设计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48.00 | 1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2年02月28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布拖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布拖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布拖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616350
联 系 人:李梅
联系电话:0834-8532620
传 真:0834-8532620
2012年02月21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