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MJN[2012]002号、鼎招字[2012]006号
1、福鼎市乌岩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宁水审批[2011]175号文、鼎发改审批[2012] 7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规模:本工程建安费为人民币1812782元,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福鼎市 点头镇 ;
2.3 工期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按规定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是本企业的员工,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质和水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B证,且应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通过信用登记备案,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A证。
6、本工程的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本工程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申请人可到 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福鼎市城关古城南路 116 号福祥大厦 ) 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2 年 2 月 21 日至 2012 年 2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 。
8、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每份800元人民币。
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人 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以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到招标公告中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该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开标前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原件到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换取收款收据与资格审查申请书供核对 ,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请与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3-7825898 ,联系人:夏女士;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5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到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城关古城南路116号福祥大厦七楼福鼎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大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递交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安全考核B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准时参加。
12、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将于截标前5天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及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福鼎市点头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福鼎市点头镇庆丰路58号
邮政编码: 355200 联系电话: 13950561886
联系人:陈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鼎市天湖路76号万辉新村7栋3梯308室
邮政编码: 355200 联系电话: 7855877 13950512723
联 系 人:季经理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市支行 ;
帐户名称: 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1407002809010022115 。
联系电话: 0593-7825898 联系人: 夏 女士;
联系电话:13950571886 联系人:林主任。
交易中心名称: 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交易中心办公(换收据)地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新建设局大楼四楼办公室
(市土地局南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