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神华宁煤集团灵新煤矿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EPC总承包工程(招标编号:SHIL12030287) 已经批准建设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煤集团灵新煤矿
工程概况:灵新煤矿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各自分别选址建设。其中矿井水处理站新购地建设,设计规模处理量为9600m³/d,日产脱盐水6600m³/d,矿井水通过预处理部分供给选矸车间补充用水外,其余预处理水经脱盐深度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后送至三泵站灵新矿供水总管用于井下、锅炉房等生产、生活用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在原灵新矿生活区污水处理站旧址建设,设计规模处理污水为2400m³/d,通过沉淀、过滤等处理后,回水用于绿化洒水、泥饼用于绿化肥料。
计划开工日期: 2012年4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3年10月31日
总工期: 581日历日
招标范围:
1 、灵新煤矿9600m³/d矿井水处理站及2400m³/d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含地基处理),包括设备的调试、人员培训、联合试运转等所有工作内容。
2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C. 近三年具有合同金额30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D.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E.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在职员工,并提交近期3个月内免冠1寸照片1张(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F.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2 月 22 日至2012年 2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办事处(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联系人:徐金柱、周万涛,电话:0951-6971435、6971436 , 持单位介绍信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单位近三年具有合同金额30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上述二人养老保险金证明、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售价 3300 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2年 3 月 13 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灵新煤矿)
联系人: 杨进东
电 话: 13895483888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神华国贸银川项目部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系人: 徐金柱
电 话: 0951-6971435,6971436
传 真: 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 490915698@qq.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3272 5601 9898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