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磨内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已由漳州市水利局和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以漳水[2011]249号文、靖发改[2011]1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及业主自筹,项目业主为南靖县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委托的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靖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工程概算总投资286.6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预算书;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要求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经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应为本单位员工、无在建工程并应在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通过信用等级备案。
3.1.3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和安全员等),上述人员应具备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4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专业,具备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建造师需押证在项目业主处,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4、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漳华路以南 九龙大道以西夏商 香榭花都8幢104)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2年3月8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南靖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购取标书凭证,保证金递交凭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福建招标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地址:南靖县,邮编:363000;
联系人:尤先生。电话:1370937118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漳华路以南 九龙大道以西夏商 香榭花都8幢104,
邮编:363000;电话:0596-2955081传真:0596-2955085;联系人:小徐。
1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9.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3月7日16:00时前;
9.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
9.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磨内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已由漳州市水利局和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以漳水[2011]249号文、靖发改[2011]1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及业主自筹,项目业主为南靖县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委托的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靖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工程概算总投资286.6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预算书;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要求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经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应为本单位员工、无在建工程并应在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通过信用等级备案。
3.1.3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和安全员等),上述人员应具备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4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专业,具备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建造师需押证在项目业主处,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4、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漳华路以南 九龙大道以西夏商 香榭花都8幢104)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2年3月8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南靖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购取标书凭证,保证金递交凭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福建招标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地址:南靖县,邮编:363000;
联系人:尤先生。电话:1370937118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漳华路以南 九龙大道以西夏商 香榭花都8幢104,
邮编:363000;电话:0596-2955081传真:0596-2955085;联系人:小徐。
1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9.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3月7日16:00时前;
9.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
9.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