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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湾(二期)综合整治——截污管(食养坊—污水提升泵站段)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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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3-14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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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荔枝湾(二期)综合整治——截污管(食养坊—污水提升泵站段)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根据 荔发改【2011】134号文 批准, 广州市荔湾区排水设施维护管理所现对 荔枝湾(二期)综合整治——截污管(食养坊—污水提升泵站段)改造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荔枝湾(二期)综合整治——截污管(食养坊—污水提升泵站段)改造工程施工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排水设施维护管理所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0-8148446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371120891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
投诉电话:020-81499627
三、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荔枝湾潮喜酒家旁边
四、项目概况
荔枝湾(二期)综合整治——截污管(食养坊—污水提升泵站段)改造工程施工,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五、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建设规模:沿荔湾湖堤岸边敷设渠箱,渠箱结构为C30钢筋砼箱涵结构,箱涵内孔尺寸为2.5m*2.0m,长度约为393米;D1600钢筋砼管长度约为80米。
2、招标控制价: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2年3月20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2年3月20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
资格预审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预审结果在交易信息网上公示。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主项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持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已取得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投标报名时,须能够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中查询到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有关情况,项目负责人的人员类别是“注册建造师”或“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项目负责人没有被锁定,否则将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若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人申请人须在2009年3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单项工程投资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堤防工程或河涌整治项目不少于一项。
7、投标人申请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并为本企业在职人员,2009年3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单项工程投资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堤防工程或河涌整治项目不少于一项。
8、投标人申请人具备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
9、投标人申请人具有有效的企业ISO质量体系认证。
10、投标人申请人具有满足本工程需要的人员以及机械设备。
11、投标人申请人具备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12、投标人申请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13、投标人申请人已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4、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10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0名时,随机抽取10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 署名投诉。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排水设施维护管理所
招标代理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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