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公告]涟水县高沟镇污水环保处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LSA201203005 | ||||||||||||
工程名称 | 涟水县高沟镇污水环保处理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涟水县高沟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落实 | ||||||||||||
工程地点 | 涟水县高沟镇高东村。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1 | ||||||||||||
报名地点 | 涟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2年4月5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2年4月2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2年9月28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2年4月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2年4月11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叁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涟水县高沟镇污水环保处理工程
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涟水县高沟镇污水环保处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国有,现已落实到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涟水县高沟镇高东村。
(2)工程规模:约367万元人民币,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招标内容:污水环保处理工程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4.26—2012.10.22
(5)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四、报名企业及项目经理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外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本市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4)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提供承诺书);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企业提供承诺书);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须提供在建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及原发包人同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证明材料);
(10)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近三年以来(2009年4月6日至2012年4月5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涟水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和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申请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第四项附件)。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在开标时带来,以供招标人、评委核查。)
五、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
(一)、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性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存在缺项漏项、重大偏差或完全偏离的作废标处理。
1、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设想合理、有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合理;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3、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5、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7、关健施工技术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8、雨季确保工期的施工措施及已有设施、管线保护等施工措施;
(二)、投标报价
1、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
2、招标人设招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95.5%、96%。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以经过评审的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排出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少于三家时,如有效投标的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同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比其报价比较低,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均被确定为无效或界定为废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六、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中标人须向招标单位交纳中标价的10%作为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
七、1、请申请人于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30分到涟水县招投标服务中心411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2)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招标文件300元/份(含电子光盘)。
八、招标信息发布媒介:
本工程招标信息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和淮安市招投标网( http://www.haztb.gov.cn/ )上发布。
九、招标人:涟水县高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浩 电话:13770366057
地址:涟水县高沟镇人民政府院内
十、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东 电话: 0517-82303198 15261739396
地址:涟水县红日大桥西首北侧(涟水经济开发区客商服务中心411室)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涟水县高沟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郑 浩 | ||||||||||
传真 |
电话 |
13770366057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高东 | |||||||||||
传真 |
电话 |
0517-82303198 15261739396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 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 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涟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涟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获取 招标文件 。 | ||||||||||||
专业公告 涟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1 [二次公告]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涟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涟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