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厦至信施招(2012)第05号
招标人决定将本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 厦门集美建设发展公司 ;
2、招标人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天安路78号 ;邮政编码: 361022 ;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七星路53-57号富丽大厦三楼 ;邮政编码: 361012;
5、招标项目名称:灌口风景湖污水再生处理工程;
6、招标项目地点: 集美区灌口镇 ;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12.5 ;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 ;
8、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用途:污水再生处理工程,污水再生水处理规模为5000吨/日,总投资约3573.63万元(含设备购置费)。
9、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本工程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
10、参加本次资格后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联合体;②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联合体。
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 4 月 5 日至 2012年 4月 9 日,每天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3:00 时至 5:00时;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厦门市杏林杏滨路898号8楼)。上述时间后至截标前仍可到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七星路53—57号富丽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人民币,图纸每套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本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1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15、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6、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小黄 ;电话: 5065199 ;传真: 5065196
招标人: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2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