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乌山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2012-04-06一、招标条件: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望城区乌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长沙市望城区乌山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工程已经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望发改投[2012]41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市级补助、区财政配套、其余自筹,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长沙市望城区乌山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2.招标编号:HNZJC2012-GC-068
3.建设规模:占地面积2164㎡(含二级处理的二期用地),工程包括预处理(含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平流沉砂池)、二级处理组合池(含接触氧化池、竖流沉淀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消化池)、贮泥池及生产辅助用房等,管网总长约4188米,建设总规模为2000立方/天,一期工程规模为1000立方/天。本工程造价约人民币609.38万元。
4.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乌山镇双丰村。
5.招标范围:长沙市望城区乌山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包括预处理池、二级处理组合池、贮泥池及水井、生产辅助用房、场外管网工程、厂区电气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见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和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范围的描述。
6.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
7.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8.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设备、人员、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本工程要求;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投标申请人的在职人员且任职资格、配备及管理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建函[2010]373号)的要求;
5.投标申请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6.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7.在长沙市以外行政区域工商注册的施工企业,应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入长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四、报名方式: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下列资料到本公告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报名: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年检纪录);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能体现注册单位)以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⑥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⑦%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