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设施、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 公告
一、 采 购 人:济南市长清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
地 址:济南市长清区龙泉街71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长清区灵岩路龙泉大厦六楼
联 系 方 式:0531-66580906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CQZFCG-GK-2012-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济南市长清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设施、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SDYGZD-GK-2012-028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长清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设施、设备采购,共分为六个包,其中:A包:压缩设备及设施;B包:压缩箱;C包:压缩拉臂车;D包:压缩式垃圾车;E包:240公升塑料材料垃圾桶;F包:660公升铁制垃圾桶,详细需求及技术说明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各供应商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其中A包要求投标供应商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含500万)的生产厂家;B包投标人必须为所投垃圾压缩箱的制造商;C-D包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投标车辆取得国家3C认证;E-F要求投标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含500万)的生产厂家;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2年04月06日-2012年0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方式:A包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B 包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C-D 包报名时须携带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C认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E-F 包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
八、开标日期: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济南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清分中心开标厅
九、本项目联系人:李方鹏、陈璐
联系电话:0531-66580906 传 真:0531-66580906
采 购 人:济南市长清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监督机构:济南市长清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0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