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JLHF[2012]-4-2LJC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生活垃圾处理一期工程渗沥液处理扩建项目 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审批【2012】96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 |
项目 |
占地面积及处理能力 |
周期 |
招标范围 |
01 |
长春市生活垃圾处理一期工程渗沥液处理扩建项目 |
占地:3850m 2 日处理能力:340 m 3 |
30 天 |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给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设计的能力,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4 月 9 日至 2012 年 4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 : 0 0 时至 11: 3 0 时,下午 13: 3 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 吉林省华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 2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4 :00时 ,地点 待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 A 座808室
联系人:杨娜
电话:88520058
日期: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