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BT及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为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引入先进的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提高运营管理水平,乌鲁木齐市政府决定采用“BT+运营”的模式运作乌鲁木齐市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下称“综合处理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综合处理场作为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社会投资人。中标人在乌鲁木齐投资设立项目公司。乌鲁木齐市政府授权综合处理场与中标人、项目公司签订BT投资合同,由中标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和建设。项目建成后,由市政府根据BT投资合同回购本项目。同时,综合处理场与项目公司签订运营协议,授权项目公司运营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为五年。项目公司有权根据协议获得运营服务费。
现将本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并邀请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西南郊,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垃圾填埋场垃圾坝北侧空地处。项目工程内容为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渗滤液处理站用地15289平米,约24亩,出水水质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
2. 工程规模
本项目工程设计日处理规模600吨。
二、招标标的
投标人对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回购期融资利率上浮率和运营服务费单价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人设定并公开工程总投资额和回购期融资利率上浮率的上限。
三、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
四、投标人资格
本项目投标人可以是单个法人,也可以是两个独立法人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运营管理200吨/日以上规模渗滤液处理工程的业绩,且须连续稳定达标运行一年以上;
2. 投标人应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甲级(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
3. 独立投标人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总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投标联合体每一成员的净资产、总资产分别乘以其在投标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之和应满足上述要求;且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总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4. 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5.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历史上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上述条件必须全部同时满足,方为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
五、咨询机构
本项目的咨询顾问为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六、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乌鲁木齐拓源招投标有限公司
七、招标报名
1. 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运营资质证书、报名人员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以及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附注说明的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一式贰份)。
2. 报名时间:凡有意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2年4月11日至2012年4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10:00~17:00(北京时间)进行投标报名。
3. 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八、招标文件购买
1. 购买时间:2012年4月19日至2012年4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10:00 ~17:00时(北京时间)。
2. 购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室;
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立交桥38号新宏信大厦2107室。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乌鲁木齐市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
地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大浦沟南路一号
联系人:王文化 先生 (18999908138)
传真: 0991-4595271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拓源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立交桥38号新宏信大厦2107室
联系人:何燕 女士 (15894669336)
传真: 0991-2336667
咨询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室
联系人: 蔡建升 先生( 13911665058);史 航 先生(13552999258)
传真: 86-10-88087674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室
联系人: 蔡建升 先生( 13911665058);史 航 先生(13552999258)
传真: 86-10-88087674
乌鲁木齐市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