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招标2  招标  北京  系统  废水处理  工程师  信息  VOC  工艺流程  树脂 

长宁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第三批项目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4-12 17:00
浏览次数: 192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长宁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
第三批项目(第一批次)管材采购及安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长宁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第三批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农经[2011]14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宁县抗旱人饮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招标人为长宁县抗旱人饮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材采购及安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农经[2011]140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11284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宁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第三批项目
2.2 建设规模:解决5.66万人农村居民安全饮水及1.2984万人农村学校安全饮水(其中2.18万人)
2.3 建设地点:长宁县竹海镇等05个乡镇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管材采购及安装2个标段:A标段(竹海、桃坪)乡镇,B标段(石榴、三元、铜鼓)乡镇。 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管材采购及安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管材生产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3)具备生产PE管材生产企业;(4)若供货商投标须有生产企业唯一授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土建部分允许分包;资质要求:(1)独立施工企业法人;(2)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管材采购及安装、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2个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段只能为一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 04月 16日至2012年04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宁县政务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⑴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⑵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⑶涉水卫生许可批件;(监理除外)
⑷资质证书副本(管材采购及安装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05月11日10时00分, 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宁县抗旱人饮管理站
地 址:长宁县长宁镇新华街75号
邮 编:6443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831-4628671
传 真:0831-4620024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银沙北街92号锦西商务广场5楼517
邮 编:610031
联 系 人: 顾先生
电 话:028-86385038
传 真:028-87621112
2012年04月

 

更多>同类招标信息
0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