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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龚场镇中心水厂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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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4-17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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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201204130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监利县龚场镇中心水厂改(扩)建项目已由监发改文【2012】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监利县龚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80%、自筹20%,招标人为:监利县龚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监利县龚场镇中心水厂改(扩)建项目;
2.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监利县龚场镇内;
2.3工程规模及结构形式:钢筋砼池,管网及设备安装;
2.4招标范围:投标人应完成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前期、验收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2.5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程付款方式:业主自筹部分资金在工程完工后支付;政府投资部分待国家项目专项资金下达后再进行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为 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投标人近三年(2009年4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09年4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的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必须驻场施工,并将资格证书交由业主保管直至工程完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4月 18 日至2012年4月 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二代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在湖北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利县容城镇江城大道106号县物流局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4.2 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材料;
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③ 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 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资质证明文件、五大员资格(上岗)证;
⑤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⑥ 监利招投标网员证明。
4.4投标人须在2012年 5月 7 日下午16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全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575557550367;开户行:中国银行监利支行。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银行进账单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明标明投,摇号定标的方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5月9日9:00时;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容城镇江城大道106号);并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投资湖北网http://www.hubeiinvest.cn/
监利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jlztbw.com/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龚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监利县龚场镇 地 址:监利县容城镇江城大道106号
邮 编:433301 邮 编:433300
联 系 人:王大地 联 系 人:周金虎
电 话:15826536168 电 话:13507213559 15090725293
2012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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