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人(项目业主) | 都江堰市自来水公司 |
项目名称 | 都江堰市自来水公司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第二次) |
建设地点 | 都江堰市灌口镇外北街 |
实施时间 | 2012年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对公司综合楼进行装饰装修,包括收费大厅,客服中心,水表检定站,办公室,会议室的内墙、灯饰、水暖设备等,装修面积约3486平方米。 |
建设资金 | 自筹解决 |
其他 |
监理1 | 都江堰市自来水公司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第二次)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
(3)其他要求: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具备为本项目出具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其中:(拟)投标项目负责人(总监):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省外企业还必须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2、近三年(2009.2010.2011年)内至少有3个装饰装修类项目业绩(监理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3、选择A种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转账单在注明“都江堰市自来水公司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并将“银行进账回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传真至028-89741900。。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04月1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2年04月24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都江堰市自来水公司
开户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都江堰支行
账 号:651 000 332 000 000 73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监理1 | 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一次性报价 | 9.90 | 1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2年04月25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驻政务中心窗口(都江堰市壹街区拜水东路与银杏东路交叉路口)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都江堰市自来水公司
地 址:都江堰市学府路都江堰市自来水公司
邮 编:611830
联 系 人:吕洪
联系电话:028-87110217
传 真:028-87132538
2012年04月18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