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南溪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地区[2011]1625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溪县供水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 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溪县供水排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和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地区[2011]16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012224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远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四川省南溪县南溪镇九龙四社 。
2.2 建设规模 : 新增日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d,配套建设截污管道15.84公里
2.3 计划工期: 20 个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 设计 招标(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及以上资质 , 近五年至少完成过 1 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5月14日至 2012年5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 在 四川远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B栋22楼A号)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
注:以上资料均验原件留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6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1楼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南溪县供水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南溪县南溪镇上正街39号
联 系 人: 段 勇
联系电话: 0831-3320481
传 真: 0831-332001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远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B栋22楼A号
邮 编: 610000
联系人: 黄先生
电 话: 028-85121577
传 真: 028-85121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