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内江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工程
附属设备采购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内江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工程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投资【2011】11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市垃圾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75%:25% ,招标人为内江市垃圾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政策函【2011】13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1102058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江市东兴区高桥镇(内江市垃圾处理厂内)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附属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完成本项目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在近3年内完成过1个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备或医疗废物处理设备供货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 5月17 日至 2012年5 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 9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时0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有效证明文件需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留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6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 内江市垃圾处理厂
地 址: 内江市东兴区高桥镇松柏村二社
邮 编: 641000
联系 人:吴老师
电 话: 0832-222882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12号学府花园锦学阁9楼C
邮 编: 610041
联系 人: 陈老师
电 话: 028-85252255
传 真: 028-8523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