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 yc20120501901 | ||
工程名称 | 串场河(解放路-新洋港)水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服务新洋港-毓龙路段和新洋港-解放南路段k0+000-k0+400监理服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2年5月1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2年5月22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由盐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串场河(解放路-新洋港)水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服务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获批准文号盐发改审[2011]17号。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的投标。
二、苏州立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工程投标,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串场河(解放路-新洋港)水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服务
2 、工程地点:串场河(解放路-新洋港)。
3 、项目规模:一标段工程投资约3100万元;二标段工程投资约6800万元。
4 、计划开工时间:
5 、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6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 、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8 、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为二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 新洋港 - 毓龙路段(河西)和新洋港 - 解放南路段 k0+000-k0+400 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标段、新洋港 - 解放南路段 ( 河东、不含 k0+000-k0+400) 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投 2 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 1 个标段;
每个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可同时投 2 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 1 个标段;
评标时按一标段、二标段的评标顺序进行评审,在前一标段被列为第一中标侯选人的标书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
1. 监理范围:委托监理范围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一标段、二标段的监理范围均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土石方工程及给排水工程的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及保修阶段相关服务。
2. 监理内容: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监理服务的内容主要指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范围内对工程承包人、货物供应商等工程参建单位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工作内容及其职责。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乙级及其以上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2 、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同时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并具有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 工程的《注册监理工 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3 、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监理组人员的资格和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专业配置应齐全,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监理人员要求: 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还须配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 3 名 , 其中所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类(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上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下同)专业的 2 名;所学专业为给排水类专业的 1 名。现场监理员:至少 3 名。现场监理组成员中,须具有造价控制类工程师 1 名(可兼任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4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自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5 、 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组所有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组所有成员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 2011 年 7 月— 2011 年 12 月连续 6 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 ( 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 。
6 、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能常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并且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押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 、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8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内,招标人可拒绝其投标。
9 、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总监理工程师能常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并且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押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拟投入的现场监理组成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总监进场后不得另兼其他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
10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投标报名。如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围标或串标等不良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一标段人民币伍万元,二标段人民币捌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 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须凭汇出证明及基本帐户证明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诚信保证金。 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企业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中标人的诚信(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的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如不一致时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
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十一、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查实后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十二、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三、监督管理投诉电话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15-83080019;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515-88587313。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盐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苏州立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翟尚 联系人:孙喜平
联系电话:18932282223 联系电话:13915512331
评标办法
本工程监理服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先对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监理大纲、人员配备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评标时按一标段、二标段的评标顺序进行评审,在前一标段被列为第一中标侯选人的标书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
一、项目组人员情况审查: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
1 、符合公告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组所有成员的相应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建设部)原件、《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建设厅)原件、《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建设局)原件、《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总监理工程师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组所有成员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 2011 年 7 月— 2011 年 12 月连续 6 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 ( 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 。
缺以上资料或上述资料经审查不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不参与下一步评审。
二、投标报价( 70 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 1 )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的
( 2 )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 3 )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 4 )不低于国家规定项目监理收费基价标准的 80% ;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
2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1 )有效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最低的得满分 70 分;
( 2 )其它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 1% 扣 0.3 分 , 从 70 分起扣;不足 1% 按插入法计算。
三、监理大纲( 20 分)
监理大纲采用无标志,违反无标志要求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监理大纲进行评审,得分区间为 17--20 分,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评审、计分。投标书项目监理大纲中所包含的内容与如下内容一致的,得基本分 19.5 分;有明显缺项者,评委可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分。每缺一大项扣 0.5 分,每缺任一大项中的一小项,扣 0.2 分。同时,评委可根据项目监理大纲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原则,对该项目监理大纲予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 0.5 分,并以 0.1 分为一个计分单位。(本项目采用远程评标)
项目监理大纲应根据招标人对项目监理服务的实质性要求编写,大纲中须明确项目监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所期望的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等目标。
项目监理大纲要求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监理服务范围;
2 、项目监理服务内容;
3 、项目监理服务目标,明确项目监理服务的任务和要求达到的目标;
4 、保证项目监理服务质量的要求。包括对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项目监理人员的资格和技能要求,对项目监理人员配置和驻现场的要求,对项目监理实施和监督检查手段的要求和对项目监理成果交付的要求等;
5 、配合事项。为了使项目监理人员顺利完成项目监理任务,招标人所能提供的配合事项:如项目监理所需的项目技术资料(包括技术文件、图纸等)等。投标人所能提供的配合事项:如现场项目监理人员必要的生活、办公设施、通讯、交通设备等。
注:监理大纲不超过 100 页,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
四、投标承诺( 9.5 分)
投标人承诺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开展监理工作的得 9.5 分,否则作废标处理。
五、企业信誉( 0.5 分)
投标人获国家级示范企业或优秀企业表彰的加 0.5 分,有效期三年;获省级示范企业或优秀企业表彰的加 0.3 分,有效期二年;获省辖市级先进监理企业或优秀监理企业加 0.1 分,有效期一年。本项最高加分 0.5 分,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一次分值,不重复加分。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获得的省辖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证书或文件原件计分。
注:上述有效期为一年、二年、三年的均以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二年、三年,并以获奖证书或文件颁发日期为准。
六、其它
1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 、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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