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猎德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
棠下涌片区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猎德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棠下涌片区一期已经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穗发改 [2011]72 号文 批准建设, 现猎德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棠下涌片区一期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 : 猎德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棠下涌片区一期施工
1.1 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1.2 项目规模: 新建 d400 ~ d1500 污水管,总长度约 1264km 。其中:棠安路污水管工程新建污水管道 d400 ~ D1500 ,管长 126 米,涌边临时挂管 228 米 ;广园东路污水管工程新建污水管道 d400 ~ d800 ,管长 1138 米。配套新建渠箱截污井 7 座,各类检查井 27 座,顶管工作井、接收井共 14 座, 2.0*2.0 渠箱修复 4 米 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3 本次招标合同估价约为 1300 万元。
1.4 计划总工期: 日历天。
1.5 招标范围: 本工程范围内的管道及构筑物的施工 (详细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1.6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地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应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外地申请人是指工商注册地不在广州地区的企业,下同),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2.1.1 资质条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 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
2.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一级的本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 ,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未被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锁定。报名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2.1.4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专职安全员应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2.1.5 其他要求:外地申请人须提供广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60 周岁或以下(至 2012 年 4 月,以身份证登记为准)、投标申请人的在职人员, 投标申请人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 2012 年 1 月~ 2012 年 4 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和身份证资料为准) ;拟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给排水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由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兼任)。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3 按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函》及 《 投标申请人声明》 (申请函内容及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
2.4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取得 IC 卡,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结果在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www.gzzb.gd.cn ) 和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网址: www.gzwater.gov.cn )公示 3 个工作日。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 可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 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索取。报名时须按本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5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 2012 年 5 月 17 日至 2012 年 5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2012 年 5 月 22 日、 2012 年 5 月 23 日 9:30 ~ 11:30 , 14:00 ~ 16:0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递交时须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若申请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和《民营经济报》发布。如果各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 , 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有关本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补充,均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临江大道 501 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 342 号天城广场 A 座 1208 室
邮 编: 邮 编: 510600
联 系 人:赵工 联 系人: 肖小姐
电 话: 020 - 38890405 电 话: 13580369001
传 真: 传 真: 020-3838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