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项目编号: SYQ201205017
宿豫区城市水务工程建设处 的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经 宿豫发改【 2012 】 11 号 文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于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张家港工业园区
1.2 项目规模: 建设工程投资约 5000 万 元。
1.3 监理服务期: 32 个月 ,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4 个月。
1.4 质量标准: 合 格 。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完工付至监理合同费用的 6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监理相关资料后付至监理合同费用的 90% ,缺陷责任服务期满后 15 日内按实际结算价格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污水处理厂一期 工程土建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阶段及 缺陷责任 期的监理服务。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 乙 级及以上资质;
4.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3 申请人业绩要求:
2009 年 4 月 1 日以来有污水处理规模 3 万吨 / 天及以上的工程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原件,三者缺一不可);
4.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监理组成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12 年 1 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 其他条件:
4.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5 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 www.sqzbtb.com 网 “ 通知公告 ” 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 0527-84338707 );
4.5.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 2012 年 5 月 18 日 8 时 30 分至 2012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7 时 30 分登陆宿豫区招标投标网站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2.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5.2.2 获取时间: 2012 年 5 月 18 日至 2012 年 5 月 24 日;
5.2.3 费用: 100 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5.3.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后 3 日内;
5.3.2 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日前。
5.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 3 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5.5 网上报名加密锁办理:申请人网上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请与宿豫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陈强联系,咨询电话: 0527-84480065 。
6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 年 6 月 6 日 9 时 00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城东农贸市场三楼)。
7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 . 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豫区城市水务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宿豫区水务局 地址:江山国际花园门面房 19 号
联系人:祁科长 0527-84465590 联系人:蔡林娜 0527-8448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