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 如皋市环境保护局 的 东陈镇污水提升泵站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要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 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东陈镇如太河南侧,沈海高速立交桥西侧,新东线北侧
(2)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
117.4M 2
(3)工期要求: 工期 30 日 历天 。 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5月30日(实际以开工报告为准)
(4)本招标项目共分为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6)本招标项目共发 壹个标段 ,相应的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4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
(2)拟选派建造资质等级: 江苏省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 、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
5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后审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建造师无主体结构未完工的在建工程;
(8)拟派建造师为企业正式人员;
(9)拟派建造师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
(10)投标企业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11) 拟投标企业必须已完成CA证书和电子签章锁在南通地区的网上注册,且已 通过南通市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审核通过标准请参照 /cms/attachment/26385821 执行)。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6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合理次低价法
7 、各投标申请人须于 2012 年5月24日 17 时00分 (工作时间)前 至 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片区)( 购买招投标资料 400 元/份,费用不退)
8 、 各投标申请人须于 2012 年 5 月 25 日 9 时 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 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室 (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片区) ,并在 2012 年 5 月 25 日 9 时 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时需提交购买工程资料信息费的凭证原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9 、相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招标人(公章):如皋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单位(公章):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