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河北片区雨污水管道建设工程(BT)项目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BNX201204006 | ||||||||||||
工程名称 | 射阳河北片区雨污水管道建设工程(BT)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江苏开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落实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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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0 | ||||||||||||
报名地点 | 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2年5月17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2年5月3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2年7月30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2年5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2年5月23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叁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阜宁县建设工程( BT )项目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BNX20120400603
一、江苏开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射阳河北片区污水管道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射阳河北片区污水管道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阜宁经济开发区
3、工程规模:阜宁开发区希望路、城河东路污水管道工程,全长4公里;工程总投资约1136万元。
3、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6月中旬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阜宁开发区希望路、城河东路污水管道工程,全长4公里;污水主管及过路支管等均使用拖拉管法施工,污水主管及过路支管管材采用HDPE实壁给水管,其余支管道管材均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最大管径为d600;工程总投资约1136万元。
五、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条件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及其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500万元以上的污水管道工程项目(须提供对应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
7、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及其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8、投标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9、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办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工(以劳动合同和交纳养老保险原件为准)。
六、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5月17日至2012年5月23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至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一楼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等相关资料。(注:本项目施工图纸为电子格式,与招标文件一同发出,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一个未使用过的移动U盘)
注:报名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七、诚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捌拾 万元,保证金可采用转帐、电汇、银行汇票等形式缴纳(谢绝现金缴纳),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非中标候选人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贰拾 万元;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捌拾 万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 评标办法
本工程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到高推荐标明排序的1至3名中标侯选人。
采用本评标办法评标的同时,亦适用《阜宁县招标项目通用评标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工程评标工作按以下(一)、(二)、(三)项顺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5、投标项目负责人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6、授权代理人(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项目负责人2011年7月至2011 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7、满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材料原件(企业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500万元以上的污水管道工程项目,须提供对应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
8、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要求。符合以上条件者予以通过。
(三)商务性评审
对通过符合性评审和技术性评审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2、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材料单价;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等内容。
3、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修改文件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取整数)。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上述1至3项按顺序进行评审,前一项未通过的不参与下一项的评审,不符合上述1至3任意一项要求的,不予通过商务性评审,未通过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 定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前款方法确定的投标人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推荐标明顺序的前1至3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三) 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 、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九、本项目预算价为1136万元,招标最高控制价为1080万元。
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十、发包方式和项目的回购如下:
1、发包方式:BT(建设-移交)方式。由中标人负责工程建设期内项目投融资、管理、施工承包工作。工程完工后,通过竣工验收,将符合招标人、承包合同各项要求的完好的工程项目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按照约定的回购期还款。
2、回购期:四年。首期回购款25%,支付时间为中标人将项目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招标人之日起一个月之内,以后三年每年的同一日期即为第二、第三、第四期回购款的支付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为其后第一个工作日。第二、三、四期回购款每期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5%(以上回购款均无息);
十一、招标人:江苏开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明松 联系电话:0515-87211411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步梅 联系电话/ 传真:0515-89719985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12 年5月17日8时至2012年5月23日17时 。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二 年 五 月 十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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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江苏开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岳明松 | ||||||||||
传真 |
电话 |
0515-87211411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曹步梅 | |||||||||||
传真 |
电话 |
0515-89719985 | |||||||||||
邮编 | 224001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2012年5月17日至2012年5月23日,每天上午8时0分 至11时0分,下午14时30分 至17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2年5月17日至2012年5月23日,每天上午8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获取 招标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