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工程编号:SG0106G1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市东部污水治理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建字[2008]14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部分国投、部分自筹,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鹤岗市东部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鹤岗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西屏青黑山脉与伊春市相邻,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相望,南邻汤原县,东南以松花江为界,地理位置为东经129°40′~132°31′,北纬47°04′~48°21′。
工程建设地点:鹤岗市石头河流域支线。
建设内容:浆砌石挡土墙,土方开挖、填筑,预制砼盖板,砼拆除等工程。
本次招标计划分四个标段。
第四标段:兴山二道沟,总长
第五标段:龙须沟,总长
第六标段:东山三街排水沟,总长
第七标段: 兴山三道沟,总长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1月2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第四、五标段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500.00元;第六、七标段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
4.3 踏勘现场由招标人组织,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 黑龙江大禹水利信息网 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岗市东部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苏州路A区 市水务局一楼
邮 编:154101
联 系 人:陈立彬
电 话:1824986711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农林街 40 号五楼
邮 编: 150040
联 系 人:杨宏建
电 话: 0451-82122803 13091891120
传 真: 0451-82102802
邮 箱: yanghongjian06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