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建湖县城零星独幢住宅楼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已经建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招标单位:建湖县住房管理办公室
工程名称:建湖县城零星独幢住宅楼污水管道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建湖县城建西农贸北侧住宅楼、建西农贸东侧门面房、永林东侧门面、建阳眼科医院东侧住宅楼、中医院路西转角楼、中医院斜对面转角楼及内侧住宅、液化气站圆盘东北角、塑料厂家属区、镇北派出南巷住宅楼、鼎开心对面门市及内侧住宅楼、塑料厂家属区、法院及医药公司家属区、财政局家属区等
工程性质:基建 资金来源:县财政
标段划分:一个
招标内容:标段范围内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施工,工程造价约350万元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6月20日,要求工期为:30日历天
4、立项批准部门:建湖县人民政府 建发[2012]9号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①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⑤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相应专业的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⑥企业和报名项目经理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 由投标单位携带单位介绍信到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 ) ;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⑧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
检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凡自愿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申请人,请于2012年5月25日17时前到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建湖县城双湖 路南建设大厦一楼伟业代理办公室)。
投标申请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委派本企业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报名办理相关手续。
7、本工程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人在以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在投标单位中取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不得作为中标侯选人(最高限价在工程开标五天前予以公布,直接公布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或建湖招标采购网上www.jhzbcg.com,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询);如投标报价相同时,以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低者作为中标侯选人。
当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以下所有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平均价A%以下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其为废标(即: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以下所有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平均价×A%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其为废标)。
A值为93、94、9
5、96中的任意数,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公证人员现场抽签决定。
8、诚信保证金: 根据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盐招办发[2012]3号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诚信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投标单位在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须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30万元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交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诚信保证金无效。中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转至招标人帐户,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生效后无息退还。
9、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拒和开标三天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6226859。
招标人(公章):建湖县住房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13801411828 传 真:0515-86230211
联 系 人:李亮
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十三楼
联系电话:18961909826 传 真:0515-86231073
联 系 人:商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