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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配套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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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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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5-23 22:55
浏览次数: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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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 光泽县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对 光泽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配套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 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 广东粤能【2012】南字第 018 号

2、 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 光泽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配套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 ,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2 交货及安装期限 :2012年8月10日前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3、 投标人资格标准 : 投标人具备国家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4.1 2012年 5 月 23 日起至2012年 5 月 29 日,每天9:00-11:30,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光泽县镇岭路3号永乐电器商场三楼 或南平市三元路 112号 ) 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5 00 元人民币(含电子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 50 元,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6、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 2012 年 6 月 12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开标时间、地点: 2012 年 6 月 12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开标。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2年 6 月 11 日下午17:00时前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方式提交 ;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整。

9、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 1879000 元 , 最低限价为 1315300 元人民币

10、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工作日,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1、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 ( 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 网站上通知 , 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 , 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招标人:光泽县环境保护局

电 话:0599-7935931

地 址:光泽县二一七路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99-8611577;传真:0599-8611577

地址:南平市三元路112号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技术指标

数量

交货

地点

交货及安装期限

1

1

玻璃钢一体化地埋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5m?/d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

李坊乡:6套

止马镇:6套

鸾凤乡:16套

寨里镇:6套

司前乡:2套

招标人指定地点

2012年8月10日前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2

警示牌

李坊乡:4个

止马镇:2个

寨里镇:3个

司前乡:2个

3

防护栏

m

李坊乡:600m

止马镇:800m

寨里镇:1200m

司前乡:200m

4

饮用水净化设备

100t/d

寨里镇:1套

注:

1、投标人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设备制造、安装成本、土建、施工、 土建外技术指导服务、 验收、人员培训、运输、保险、检验、保修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3、中标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

4、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

5、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 投 标保证金,以抵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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