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安市给排水管理中心 的编号为 南建标[2012]88号 的 南安市城南组团污水接驳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给排水管理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东霖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及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6.1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 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
2.6.3设计周期初步安排计划:
工程勘察阶段: 20天 内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报告;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 :签定合同后30天内 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 根据招标人要求的进度计划。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排水)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排水)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3 投标人必须是福建省建设厅允许可在福建省范围内承担业务,本省以外的驻闽分公司必须已在福建省建设厅办理分机构备案。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本工程不要求 。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http://www.nazbcg.com/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交), 截标前仍可购买标书参加投标。
325 、评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7.2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2 年 6 月 21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均须原件)及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勘察设计服务费
本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费(含工程勘察类服务费)最高限价按人民币170万元、最低限价按人民币135万元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给排水管理中心 ;
地 址: 南安市 ,邮编: 362300 ;
联系人:尤先生,电 话:1525959739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霖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新城花园3#楼201室,邮编:362000;
联系人:小黄,电 话:0595-22808828,传真:0595-22188583。